刺青



女友有一个怪习惯,每逢实现一个梦想,必刺青一次,以示庆祝。年轻人么,任性仿佛是一种特权。坦白说,年轻时,我的脑海也涌现过想刺青的念头。
 
我对简洁风格的刺青尤其迷恋,把它视作艺术品。周华建有一首歌曲叫《小天堂》,音乐轻快。每逢听到那首歌,目光就会投向MTV里美人小蛮腰背后的刺青。它看起来很有美感,让人心脏一下子跳到喉咙。

喜欢的画家Charmaine Olivia擅长人像,笔下尽是性感尤物。她本身蓄着一头长长的头发,健康的皮肤闪着悦目的光泽,手臂上的刺青妖冶惹眼,让人想用指尖轻轻掠过。

我猜,如果我是个坏孩子,也许对刺青的想望不会养大。从小我乖巧老成,好得有点失真。好孩子的记忆是沉闷的。爬树,抓鱼,逃学,偷水果,打架,涂鸦,骂粗口,那些坏孩子做的快乐的事,我一样也没尝试过。坏孩子多好啊!坏孩子是自由的,可以把缺点尽情发挥。他们习惯了坏名声。而我,乖了这么久,就想做些坏坏的事,——刺就刺吧,多美的刺青。

刺青是一种使坏的行为,至少在年少时那个九零年代,社会保守,人们普遍上持有这样的看法。港剧里的黑社会大佬,双臂上不都浮雕般覆盖满龙虎等刺青吗?

然而我怕疼,更怕死。要是意外感染上HIV,那怎么是好?还是提不起勇气刺青,无法以威猛的新面目出现在亲友们面前。也许当时不够成熟吧,老觉得不在自己的皮肤上刺一副美丽的图案,有丁点的缺憾。

一天,一个异性友人跑来问我,前女友告诉他,自己在胸前刺了青。“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呀?”宛如看见一只漂亮的花蝴蝶,在女人贴着胸罩带子的肌肤上闪动着羽翼,在风的带领下振翅巧飞,无拘无束。

“她累了,庆祝灵魂自由,刺青纪念纪念吧。”他因为前女友坚持分手,经历了很大的悲苦,想当然,这句玩笑话溜到喉咙,无声无息咽了回去。“我不是你的ex,怎么知道呢?”也可能她对你的手有些怀念?又或许……想要温习你软嫩的唇?嗯,这些想法带有淡淡的色情意味,叫人尴尬,还是不说为妙。

一些年轻男女情浓如火时,在手腕刺上爱人的名字。分手后面对下一任,尤其女人被刺青所射出的光芒刺个正着,恐怕要劳费好些口舌才够着消减深刻的嫉妒吧。岳母刺字让儿子铭记“精忠报国”,情人刺字寄望彼此相爱一生。可惜爱情如热带的雨丝,未落到水面已消失无踪,留下的刺青成了鲜活的嘲讽。

刺青容易,除去刺青却很费事,很受罪,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似的。一次,迁居聘来的搬迁工友为更生人,他们满身刺青,闲聊时透露,有过坐牢的记录,身上又带着刺青,在找工上吃尽苦头。有了刺青,仿佛装得再正经,也很容易让人一眼看出是个坏人,必定是有前科的。一声长长的哀叹,心底的悔恨泛起了。

到附近超市购物,见过一名海鲜鱼部的助手,手臂穿上一双长长的套子,在砧板上剖鱼肠去鱼骨,一不留意,密布的刺青图案从套子边缘探出头来。原来一双套子,是有意避开人们予以目光最严厉的审判?

在中国,古代对犯人施以墨刑,才在脸上或额头刺字。奴、婢、盗、贼等字眼和图案染上墨,令受刑人失去尊严。现代年轻人视刺青为流行,是带有暴力色彩的流行文化。或许效仿明星偶像,或许是潜在的叛逆因子得到解放,也可能受到了朋友的怂恿……有趣的是,一些老外以汉字刺青,对所刺汉字似乎不甚了解。“贱”字刺在脚边,“猴”字刺在肩上,“患得患失”刺在脖子下,叫人想笑,又不好意思冒犯。

流光似水。如今,已婚的我,某次跟伴侣提起陈年往事,对刺青相当反感的他回答道:“刺青?别傻了!幸好你当初没有刺青呢,不然老了以后,皮肤皱了,那些刺青也皱巴巴的,难看死了。”仔细揣想,不无道理。美丽的刺青在老人身上,躲在黯淡的角落、层层叠叠的皮肤里,越发哀伤啊!


2016-4-20《中国报》诸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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